银耳的食用方法1亿元诉讼撤案!化妆品原料专利无效案
去年年初,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上海辉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辉文生物”)提起的两起专利侵权诉讼。近日,上海辉文生物因两件银耳多糖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主动撤回对焦点福瑞达的1亿元索赔诉讼。这一案例再次凸显专利稳定性对诉讼结果的关键作用。
银耳多糖原料被广泛用于化妆品领域,可作为抗氧化剂、保湿剂、润滑剂、抗过敏剂、增稠剂或稳定剂,在排毒养颜、高保湿方面都有不错的功效。
辉文生物是化妆品行业中最早研发银耳多糖的企业,也是最早让银耳多糖登上国内外化妆品原料目录的企业,在银耳多糖方面的发明专利已多达10项。
焦点福瑞达于近年来开拓该原料市场,专门建设了占地1.5万平方米的银耳种植基地,年产干银耳可达100吨,并在2023年5月、11月申请了两项专利,分别为“一种含透明质酸钠、银耳多糖的修复功能组合物HAmella”及“一种食用级银耳多糖生产方法及其应用”。
2024年2月,辉文生物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接连起诉山东焦点福瑞达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点福瑞达”)、怀威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威实业”)专利侵权。
案件一涉案专利名称为“银耳杂多糖或其提取物的新用途”,专利号为5.1。辉文生物指控两被告侵犯专利中的第3、7和10项权利要求,向焦点福瑞达索赔2000万元。
案件二涉案专利名称为“银耳杂多糖及其提取物、制备方法和用途”,专利号为7.4。辉文生物指控两被告侵犯专利权利要求第1、2、17和18项,向焦点福瑞达索赔8000万元人民币。
焦点生物援引了包括国内外期刊论文、专利文献、行业书籍在内的多份上世纪发表的文献,证明银耳杂多糖在促进益生菌生长等方面的应用早已被公开。银耳杂多糖在食品、药品和保健品中的用途并非创新,而是已有技术的简单应用,缺乏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而不符合专利法中关于创造性的要求。同时,辉文生物在权利要求书中并未对“银耳杂多糖或其提取物”作出明确限定,导致专利保护范围模糊,难以界定侵权行为。
辉文生物认为,不同结构的银耳多糖可能带来不同的生物活性,现有技术中未必能达到相同效果,因而其专利应当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
然而,焦点生物通过进一步补充证据,指出辉文生物专利中所涉及的银耳杂多糖提取技术及用途均可从现有文献中找到类似研究,辉文生物的专利权利要求不过是对已有技术的再利用,缺乏足够的创新贡献。
2025年3月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文《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两项发明专利专利权全部无效。辉文生物如若对上述决定不服,可以在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意味着辉文生物的指控恐将难以成立,案件由此转入新阶段。
2025年3月21日,辉文生物先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申请对两起诉讼案件变更诉讼请求,将诉讼索赔金额变更为1万元获裁定准予,又在同日提出了撤诉申请。
两专利分别因为说明书公开不充分、专利缺乏新颖性和创造性被无效,给企业带来多方面的启示。专利的稳定性跟专利技术方案本身的质量、专利撰写质量、在先技术检索、专利布局策略等因素密切相关,企业需在研发阶段强化创新,申请阶段注重检索与撰写,布局阶段构建多层次保护体系,并通过专业知识产权团队规避程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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